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
(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)
目 录
第一章 总 则
第二章 组织管理
第三章 社会责任
第四章 保障措施
第五章 法律责任
第六章 附 则
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,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,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,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,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,制定本法。
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、倡导科学方法、传播科学思想、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
开展科学技术普及(以下称科普),应当采取公众易于理解、接受、参与的方式。